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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日電)為避免幽靈人口,內政部今天通過,若民眾未依規定辦理出生、死亡戶籍登記時,戶政事務所可依醫療機構或法院通報文件逕為登記,以完善戶籍登記。 配合戶籍法今年1月修正公布,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通過「戶籍法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增訂戶政事務所逕為戶籍登記,如逕為出生、死亡、死亡宣告登記,得以醫療機構或法院通報文件留存。 草案明訂,逕為初設戶籍登記後,應通知該戶戶長或房屋所有權人,以保障戶長及房屋所有權人權益;配合103年2月5日新式戶口名簿推動後,戶籍資料異動時不再人工註記,應申請換領,因此刪除在戶口名簿註記的規定。 內政部指出,戶籍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,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於近日發布施行。10407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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